利润分配顺序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先后次序,企业利润分配的先后顺序,应当优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然后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最后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年度)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然后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分配的行为。利润分配应当符合基本的原则,主要包括依法分配原则、资本保全原则、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多方及长短利益兼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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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的顺序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如下几点: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则进行后续分配;
2、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公积金;
3、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分配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什么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提取法定公积,提取任意公积以及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3、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简述利润分配顺序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年度)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然后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分配的行为。利润分配应当符合基本的原则,主要包括依法分配原则、资本保全原则、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多方及长短利益兼顾原则。
1、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同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敏纳慧存款
2、利润分配计算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
3、利润分配制约因素
利润分配制约因素有股东因素、法律因素,包括资本保全约束、资本积累约束、超额桥答累积利润约束、偿债能力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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