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谢怀栻先生,新中国民法的先驱者。
2、1938年入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法律系,1942年毕业。
3、1948年任上海国立同济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讲授民法、民事诉讼法。
4、1951年到北京中国新法学研究院工作,随后该院改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在该校哲学教研室工作。
5、1979年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工作,任副研究员、研究员,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于1988年退休。
6、2002年被聘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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