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属于广东省。
2、深圳,隶属于广东省,是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广东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特大城市,国家经济中心和国际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中国三大国家金融中心之一。
3、深圳位于广东南部,珠江口东岸,与香港一水之隔,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接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连,北接东莞和惠州。
4、地名“深圳”最早出现于1410年(明朝永乐八年)的史料记载,建于清朝初年。当地客家话一般称田埂沟为“镇”或“涌”。深圳因其密集的水泽和村庄旁边的深沟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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