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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来源:互联网 知识 2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司法行政**类招生专业4个,即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非司法行政**类招生专业4个,即司法信息技术、司法警务、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录取分2个批次,司法行政**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非司法行政**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年度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按投档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3+1+X模式)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3+X模式)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九条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通过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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