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会计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可以由本企业自己来做决定,但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 :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2、工厂生产车间的机器设备属于第(三)条,应该按照5年计提折旧,如果企业按照低于5年计提,年底要做纳税调整,如果按照高于5年(比如10年)计提,则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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