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证人员登录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其中,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及号码、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以及其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件和会计证到财政局办理。
2、并打印换证登记表,持证人员登录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点击会计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个人基本信息;登录信息采集系统,点击“数据采集”菜单,选择变更后的信息项,对信息进行修改;上传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预约时间,进行现场确认。一旦保存成功,就不能修改。如果届时未能进行现场确认,必须重新选择预约。
3、如果续展时间未到或个人继续教育信息不完整,解决方法是按照提示时间申请续展或联系继续教育部门完成继续教育)。预约成功后,提示下载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本人签名;按照预约时间、地点携带变更信息表及办理续签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会计证原件、准确完整的《省会计证定期换证登记表》、近期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旧会计证的注册高级会计师应携带《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原件到佳木斯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补领手续。委托他人办理补领的,应同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5、审计和更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持证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无误后,在会计证“换证记录”页注明换证时间和有效期限,并加盖会计管理机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