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5号)
一、《办法》施行前已取得报关员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其报关员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一)现在海关注册的;
(二)200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报关员资格,尚未在海关注册的;
(三)2004年1月1日以后注销注册的。
所以,只要你符合上述条件,即使不挂靠,也不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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