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标准为:“一降低、一高出、一达标”。
“一降低”是指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一高出”是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省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
按照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实现8000元、2020年突破10000元的要求,测算到年份作为验收标准。
“一达标”指贫困县摘帽时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率、贫困村退出率达95%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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