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投资人(出管部门或出资人)签署的《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出管部门或出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全体投资人(出管部门或出资人)的资格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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