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确定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四个地方设置经济特区。
我国对外开放的格局:“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点.线.面结合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1980年我国建立的四个经济特区是
1980年8月26日,中国正式设立首批4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被历史选中,成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排头兵”。40年来,4个经济特区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在各个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充分发挥了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窗口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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