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警校报考条件:2025学校名单、招生简章
四川省高考中报考警校的条件为政审、体检、体能、学籍、年龄均要合格,各项具体要求如下文,此外本文还会介绍四川省**学校有哪些学校,以及2025年四川省内**学院的招生简章。
一、四川省**学院报考条件
各位四川省考生想要报考警校的条件如下:
1、学籍、年龄合格
参加2025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2周岁(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政审条件合格
3、体检、体能合格
二、四川省警校名单及招生简章
位于四川省内的**学院有四川**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四川**学院
以下为2025年四川**学院招生章程中的重要信息,供各位想要报考四川**学院的同学报考。
招生计划
公安本专科专业只面向四川招生。招生计划总数由四川省公安厅会同四川省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根据公安专业学生毕业时公安机关年度录用人民**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招生计划数;分专业计划由学院根据公安业务部门的需求和学校的办学条件、培养能力拟定,并报省公安厅、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其中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警犬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法学专业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总计划数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院的培养能力拟定,分省计划数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
招生专业
公安本科专业9个(本科提前批):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工程和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
公安专科专业1个(专科提前批):警犬技术;
非公安本科专业1个(普通本科批):法学。
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毕业就业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四川**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公安专业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警犬技术专业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该专业学生不能专升本,毕业入警只能选择警犬技术职位。
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毕业生入警只能选择四川涉藏地区公安机关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招考职位。
录取规则
公安专业录取批次及投档比例。
公安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公安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且分数达到本批次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学院确定的调档比例(120%以内)向学院投档。
公安专业录取时,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专业组中其它没有录取满额的专业。调剂办法为: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确定考生调剂的先后顺序,依次调剂到专业组中计划未完成的相同类别学科;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2科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
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的投档和录取。
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的投档和录取,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的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学院投档。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考生的投档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学院投档。
法学专业招生录取,按生源地普通本科批次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录取工作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录取结果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查询平台或学院官网上查询,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
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2、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以下为2025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中的重要信息,供各位想要报考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同学报考。
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其中司法行政**类专业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20%。
招生专业
学院招生专业有: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社区矫正、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智能安防运营管理、司法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法律文秘、消防救援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和建筑消防技术。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和司法警务6个专业为司法行政**类专业。
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毕业与就业
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认可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学院司法行政**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四川籍生源)单独设置公务员(人民**)招录计划,实行定向招录。其他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就业政策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文件、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进行投档,对投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择优录取。考生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录取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考生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原则上按退档处理。
司法行政**类专业考生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未被专科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单科成绩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学院在录取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录取工作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录取结果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查询平台或学院官网上查询,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
学院外语课程教学统一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