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江以北的省份为: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宁夏省、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另外还包括天津市、北京市两个直辖市。
2、长江以南包括:
浙江省、上海省、湖南省、江西省、福建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省、广西省、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南省、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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