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协定》,1985年6月1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签订申根协定。该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但从第二国开始,需在3天内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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