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在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成为常任理事国的在联合国。
1971年11月15日,中国代表团靠前次出席联合国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代表中国***,对为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进行不懈努力的友好国家表示衷心感谢,并全面阐述中国***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是中国外交的重大突破,是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和主持正义的国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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