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三章第十五条:
每五年举办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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