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营运车辆报废年限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营运车辆报废年限有以下7点: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 2025-08-28 4